為子女償還銀行貸款應申報贈與稅

財經   1/17/2017   736

(本報訊)
 
許先生來電詢問,其長子於前年貸款600萬元購買房屋,今年因任職的工廠倒閉而失業,無力償還貸款本息,許先生想幫長子償還全部房貸,是否需申報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所免除或承擔的債務,以贈與論,依法課徵贈與稅。所以,許先生代長子償還全部銀行貸款時,應辦理贈與稅申報。
 
國稅局說明,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如果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本案許先生如果於同1年度內代償長子貸款600萬元,因已超過現行規定的免稅額220萬元,應於償還銀行貸款後30日內,向所轄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受罰。
 
國稅局提醒民眾,辦理贈與稅申報時若有不熟稔稅捐法令規定,可電洽各地區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