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召開協商會議因應興蘭海運停航事宜

財經   4/27/2017   704

(本報訊)
 
交通部航港局為因應興蘭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無預警停航「後壁湖-蘭嶼」固定航線載客運務,衍生影響近千名旅客消費權益,故於106年4月26日邀集屏東縣政府消保官、臺東縣政府消保官、東港小琉球航線客船業者、布袋馬公航線客船業者及後壁湖-蘭嶼所有客船業者召開會議因應。
   
有關興蘭海運停航影響旅客相關消費爭議處理,第一階段由航港局依「國內固定航線載客船舶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及「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限期要求興蘭海運公司退還船票全額費用,如未辦妥退費,第二階段則由屏東縣政府消保官彙整消費者資料並協助進行團體訴訟向興蘭海運公司求償費用;另因該客船停航無法參加5月28日蘭嶼鄉舉辦國際馬拉松活動之民眾,得逕洽蘭嶼鄉公所之專線服務(089-731661#303、108),如有預訂蘭嶼住宿糾紛問題,則可向臺東縣政府觀光旅遊處反應。
   
會中運能調度協調,經與會航運業者表示所營航線運能於勞動節及端午節連續假期均趨近於滿載,無法調撥船舶再行提供,故請原訂興蘭海運之旅客提早或延後預定行程,盡可能洽詢龍鴻航業公司 (訂位專線089-280226)或大發輪船公司 (訂位專線089-281477),也可改搭「富岡-蘭嶼」航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