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注意及處置措施 維護投資人交易安全

股市分析   1/25/2014   3957

(本報記者王冠勛高雄報導)

金管會提升台股量能的第三枝箭-開放現股先買後賣當日沖銷,已經在今年1月6日正式實施,制度上路第三天(1月8日)就帶動集中交易市場及店頭市場分別締造近期單日成交量新高。但伴隨著股市交易日趨熱絡,每天公布注意股票的數量也往往明顯增加。投資人關心的是,到底證交所是如何透過公布注意及處置股票等機制,來維護市場秩序及交易安全?

證交所表示,所謂公布注意股票,是證交所在每日收盤後,就上市有價證券(不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以其為標的之有價證券等)之交易加以分析,若發現有異常情形達一定標準(漲跌幅度、成交量、週轉率、集中度、本益比、股價淨值比、券資比、溢折價百分比等)時,即於市場公告該證券名稱及其交易資訊的內容,以提醒投資人注意。

常有投資人質疑,就像近期金管會開放現股當沖政策帶動台股量能一樣,如果因為全球景氣好轉、政府政策作多等因素,造成多數股票價量齊揚,那會不會造成公布注意、乃至於處置股票數量太多,不僅與市場態勢背道而馳,更使真正價量異常而被公布注意的股票反而沒被「注意」到?

證交所解釋,公布注意標準尚包括與同類股及全體有價證券作比較。舉例來說,假設某股票最近六日漲幅35%,依證交所「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四條異常標準之詳細數據及除外情形」第2條規定,已達到32%的公布注意標準,但其股價上漲可能是產業或景氣因素所造成,同期間同產業或全體有價證券也同步上漲,所以依該條文規定,在計算上必須將該股票漲幅35%分別扣除同類有價證券及全體有價證券之平均漲幅後,其差幅仍在20%以上時,才符合公布注意股票的量化要件。

一般而言有價證券經過多日列為注意股票後,才會進入處置股票階段,但仍有例外。如果因為交易異常有嚴重影響市場交割安全或有其他維護市場秩序的必要情形,證交所得經由召開「監視業務督導會報」討論決議,採取相關處置措施。對於未達公布注意標準的有價證券,也可以經由「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後公布為注意股票,以充分發揮提醒投資人注意的功能。

就如同美國證管會(SEC)網站所揭示,市場監視一直是美國證管會用以「保護投資大眾」、「維持市場健全性」、「便利資本形成」的重要環節,我國證券交易法第一條也以「發展國民經濟,並保障投資」為立法目的,申言之,公布注意股票與處置股票就是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保障投資人權益的一項重要的監理機制。證交所提醒投資大眾,對於公布注意股票及處置股票,應充分明瞭其財務、業務及市場交易概況,以審慎評估交易風險並維護交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