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回春,證券產業重返欣欣向榮

股市分析   2/18/2014   3476

(本報訊)

首先感謝各位媒體朋友,今天參加公會與媒體的新春餐會,鴻文謹代表證券公會和全體證券商,感謝各位長期以來仗義執言,為證券業發聲。接下來我向大家報告證券業去年的經營情況和對今年的展望。

壹、證券業經營生態面臨重大轉折
過去一兩年,台灣證券市場受到經濟低迷和稅務紛擾影響,表現不是很好,集中市場(上市+上櫃)日均值萎縮在千億元以下,前(101)年只有928億元、去(102)年仍壓抑在934億元。台股指數則表現不壞,加權指數從7,699點漲到8,611點,漲幅11.8%、市值從23.09兆元增加到26.66兆元,增幅15.5%,表現優於中國大陸、香港、韓國等鄰近國家;但相對於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的亮麗表現,其實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102年全年全體80家專營證券商獲利204億元,EPS只有0.63元、ROE 4.27%。持平而論,比較起全體國銀獲利高達2,576億元、再創新高,證券業收益真的不多,確實經營艱苦。在其中,證券業經紀收入(含融資利息收入)約占7成,自營、承銷和其他收入只有3成,證券商仍為以經紀為主的看天吃飯產業,萎縮的成交值直接影響整體證券產業獲利能力的下滑,並導致人才、資金、研發等資源投入的減少。未來兩三年,對國內證券業發展相當重要,包括協助證券商赴大陸及亞洲投資布局、利用OSU平台擴大業務等,更重要的是要找回投資人對台股的熱情,是公會的首要任務。

貳、主管機關積極幫助證券商改善經營環境
所幸,美國宣布量化寬鬆(QE)政策自今年1月起緩慢退場,說明其總體經濟復甦力道已明顯轉強,而歐元區也終於出現復甦信號,國際貨幣基金(IMF)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均看好今年全球經濟成長率可達3.6~3.7%;今年農曆年前後國際股市回落,主要原因為新興市場過去幾年受惠於QE的資金潮,一碰到QE縮減,就造成股匯雙殺,但這些新興國家的GDP占全球比重相當低,對全球經濟的影響影相當有限;如同曾主委所言,股市不能只看一天,投資人無須過度恐慌。主管機關在102年也有許多制度面的改革,積極推動「風險控管,業務開放」,並提出「深耕國內,佈局亞洲」的政策;傾聽業者的心聲,公會提出的重大建議大都獲得主管機關和周邊單位的支持和採行,包括:(一)證所稅獲得適當修正、(二)開放證券商辦理OSU離境證券業務及外匯業務、(三)開放人員兼任,使營業員可以兼任財富管理人員、(四)完成簽署ECFA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五)推出提振股市三箭、(六)落實證券自營商為兼具造市功能的專業機構投資人、(七)立法院初審通過調降權證避險交易之證交稅稅率等,積極協助證券商改善經營環境、提升國際競爭力。

其中,主管機關為提振股市成交量,於102年9月3日推出提振股市三箭,包括「放寬自營商得以漲(跌)停板買賣股票」「擴大平盤以下可融(借)券賣出之標的」「開放投資人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每射出一支箭,對證券市場非常有正面的幫助,看到主管單位有信心,投資人自然就有信心。觀察今年1月6日開放投資人現股當日沖銷交易,1月日均成交值就放大到1,256億元,可以看到市場上中實戶和大戶資金都已經陸續回流台股;隨著主管機關持續政策鬆綁、適時推出強化市場機制措施,及總體環境有利房市資金流回股市,預期今年集中市場平均成交量能成長空間不小。時機雖然不好,但是大家對未來都很有信心。

參、公會將配合主管機關,協助證券商開拓業務
本人自102年3月擔任公會理事長,以爭取擴大證券業國內外業務利基為首要目標,為讓證券商有更完善的經營環境,虛心傾聽各會員公司的寶貴意見,並全力以赴。展望今年,公會仍將充分扮演主管機關和證券商之間的橋樑:一方面要求證券商加強法令遵循及風險控管,另一方面與相關主管單位保持密切合作,嘉惠證券業者。我提出七個重點與大家共同努力。

一、協助證券商赴大陸投資布局
依據102年6月21日完成簽署的ECFA服貿協議,台灣證券商可赴大陸設立合資、全牌照的證券公司,持股最高可達49~51%,目前我國證券商無不積極尋找合作夥伴,且尋求未來設立證券公司的地點,進行投資布局,惟仍須經立法院通過程序。建請主管機關協調立法院於今年上半年儘速審議通過ECFA服貿協議,再由主管機關向業者公布合資的審核原則及作法,希望藉由事前的審查與輔導,提高赴大陸投資設點的成功機率。

二、推動利用OSU平台擴大業務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已於102年6月19日公布施行,開放證券商申設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辦理國際證券業務,且金管會與中央銀行已於102年12月26日修正相關監理規定及租稅優惠規範,並於今年2月13日訂定設立標準及相關業務規範,符合條件的綜合證券商已可申請設立OSU。開放證券商辦理OSU國際證券業務,再加上中央銀行開放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使OSU能提供完整投資理財服務,有利打通證券商任督二脈,證券商不再需要固守於競爭激烈的本地市場,焦點可望逐步朝國際化發展。證券商擁有較大主控權,可建立我國證券商承接國際承銷業務之主導能力;證券商也可以自有資金進行外匯金融商品相關業務的運作,協助客戶同時進行匯率、利率、商品及股權的投資理財活動,並針對客戶的投資理財需求創造出量身定做的商品。

三、推動調降權證避險交易之證交稅稅率
建請主管機關協調立法院於今年上半年通過證交稅條例修正案,將證券商因權證造市從事避險交易之證交稅,由千分之3降為千分之1,如以目前權證避險交易量計算,估計權證發行商可降低約9億元證交稅;且避險專戶降低的證券交易稅,將反映在權證造市,縮小買賣價差,提供更好的流動性,權證交易占比可以馬上提高三倍,占整體市場的5%,證券商也會再買賣現貨進行避險,同時挹注政府稅收。

四、完整信託財富管理業務之運作
銀行與證券商同樣屬兼營信託業務,但銀行兼營信託業務項目多元,證券商卻僅能承做金錢信託及有價證券信託業務,且業務範圍僅得以特定單獨、特定集合及指定單獨三種管理運用方式辦理,尚不得指定集合方式辦理。證券商長期以來經營投資與交易相關業務,對於金融商品之專業知識、交易能力、投資組合風險管理能力、已具備一定的實務經驗,如能開放證券商以指定集合方式辦理,則證券商將可提供客戶更完整及多元化理財服務需求。

五、開放更多元化的金融商品
過去國內有大筆資金投入在外幣計價的海外商品上,這是因為國內市場提供的商品無法滿足市場需求,但目前國內以外幣計價的商品陸續開放,有望將大筆資金留在國內。鼓勵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再加速開發各類新金融商品,賦予商品的設計、幣別及連結標的有更大彈性,做大市場之商品廣度和深度。如此,在國內主管機關的管理下也有助保障投資人的權益,並擴大資本市場規模,一舉兩得。

六、完善現行承銷制度
去年上半年受證所稅影響下,新上市櫃掛牌銳減,惟在證交所、櫃買中心及證券承銷商積極招商下,全年新上市櫃掛牌家數達57家,於亞太地區僅次於韓國,足見我國資本市場的競爭優勢仍在。現行承銷制度已兼顧一般投資人及專業投資機構參與之機會,且對配售對象亦有合理性之規範;為增進企業籌資效率並加強證券商承銷自律規範,將研議改善承銷配售之實務作業,使制度朝多元化、效率化及彈性化方向改進,以提升承銷商功能及作業時效。

七、籲請再次調整現行證所稅制度
現行證所稅法案,雖已解決交易市場大部分問題,但仍有發行市場的問題待解決,依然有礙資金流入證券市場,且我國證交稅制度已內含有證所稅,建議排除對交易市場的大戶及興櫃股票、發行市場的IPO股票課徵證所稅,也有利主管機關多項興利政策發揮事半功倍之效。

肆、大家一同打拼,讓市場蓬勃、繁榮經濟
證券產業在稅務紛擾下沉寂了二年之久,所幸在主管機關的政策開放及各相關單位的努力下,已可窺見春芽即將盛放;有道是「資本市場是經濟的櫥窗,更是一國之力的表徵」,事實上,台灣的基本面和資金面都不錯,今年的總體經濟成長經建目標為3.2%,貨幣資金也在高水位,證券市場展望樂觀,證券業定能再奮起。公會將持續充分做為主管機關和證券產業的橋樑,配合主管機關的指導和周邊機構的協助,大家一同打拼,讓市場更蓬勃、經濟更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