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可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納囉

財經   5/19/2016   963

(本報訊)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今年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除原有的繳稅管道可選擇外,因應行動支付時代來臨,納稅人(不含外僑)還可利用智慧型手機,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
 
該局指出,為讓民眾以最簡便方式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國稅局規劃了多元的繳稅管道,除現金或票據外,也可以使用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繳稅取款委託書等方式繳納稅款。 如稅款在2萬元以下,民眾還可以持條碼繳款書到24小時營業的4大便利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            
 
該局進一?表示,採稅額試算服務以信用卡繳稅者,也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或繳款書QR-Code專區之行動條碼,至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繳稅。
 
該局提醒,行動支付工具可以繳納之國稅,目前只有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相關申辦流程及操作方式,請至財政部繳稅服務網站,連結已上線之行動支付業者(目前驗證通過上線之業者有臺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及智付寶股份有限公司)網頁參閱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