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宅保母疑似虐童 社會局依法調查查處

社會   6/30/2016   666

(本報訊)
 
針對網路影片平臺分享藍姓保母疑似虐待兒童案件,本局回應如下:
 
經查藍姓保母於103年取得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105年5月向托育所在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申請,經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及社會局審查後,105年5月25日同意藍姓保母到宅托育服務。6月2日家長致電詢問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及社會局藍姓保母是否適任,經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去電藍姓保母了解,藍姓保母表示事發當日已遭解雇,並於6月15日提送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廢止申請。
 
有關網路影片是否涉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對兒童虐待之情形,社會局已介入調查,如查證屬實,依法得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或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