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繳了嗎? 105年期汽燃費催繳通知已寄發,提醒您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財經   11/30/2016   682

(本報訊)
 
您的愛車汽燃費繳了嗎﹖105年期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已過,仍有車主迄今未繳納,公路總局已於11月底陸續寄發催繳通知書,屆期不繳納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行政執行,並對車主名下動產、不動產查封或查扣存款、扣薪等,請車主在收到催繳通知書後儘速處理。
 
公路總局表示,本次寄發汽燃費催繳通知對象包括自用車、機車及營業車,總計約189萬輛,補繳期間至105年12月31日止。若車主不確定是否已繳納,除可向鄰近監理單位洽詢,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
 
車主收到催繳通知書後,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繳納外,亦可透過電話語音轉帳(412-6666或412-1111,輸入用戶碼169#)、銀行公會「e-Bill全國繳費網」(ebill.ba.org.tw)、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轉帳等多元繳費通路繳納,方便又迅速。
 
公路總局特別呼籲車主,務必於催繳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也籲請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繳納汽燃費,不須擔心遺忘繳納而受罰,省時又方便,相關申請書表可於公路總局或各區監理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