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為推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 定期辦理專責人員講習

財經   12/6/2016   761

(本報訊)
 
為落實自由港區管理機關辦理自由港區事業、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事業之營運輔導及服務事宜,航港局責成所屬中部、南部及北部航務中心,分別於每年6月、9月及11月舉辦自由港區事業自主管理專責人員講習,以協助自由港區事業設置專責人員處理自主管理事項相關業務。
 
講習課程包含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暨相關子法、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作業規定與實務、貨物控管、電腦連線通關及帳務處理等自主管理事項、產證簽發及貨物輸出入規定、勞動就業管理及門哨管制等,每期課程計18小時。
 
本(105)年度已辦理3場次,參與人數達150餘人,合格率近94%。3場講習過程皆已順利、圓滿完成,期待本年度各事業新專責人員的加入,除了協助港區處理自主管理事項外,更能作為業者與政府間溝通的橋樑,也透過持續辦理講習,將政府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便捷人員、貨物、金融及技術之流通訊息,宣達給國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