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台東縣土地公告現值在縣府與各地政所公告 平均漲幅2.70% 「地王」仍由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掄元

財經   12/12/2016   732

(本報訊)
 
106年台東縣土地公告現值在縣府與各地政所公告 平均漲幅2.70% 「地王」仍由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掄元
 
台東縣明(106)年的公告土地現值,業已由地價暨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106年全縣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整幅度為2.70%,台東縣的「地王」仍由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掄元,每平方公尺19萬8000元,最低公告現值位於利吉惡地及卑南溪左岸防汛堤防附近土地,每平方公尺35元,評議結果依規定編製土地現值表於106年1月1日辦理公告。  
 
據縣府地政處表示,依評議結果台東縣最高宗地地價公告現值,「地王」仍為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水果攤),並已蟬聯多年,由105年每平方公尺196,000元,調至每平方公尺198,000元,最低區段公告土地現值位於利吉惡地及卑南溪左岸防汛堤防附近土地,每平方公尺35元。該項公告現值及公告地價於106年1月1日生效,陳列於全縣各地政事務所共民眾閱覽。  
 
地政處地價科指出,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辦理,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對於轄區內之土地,應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繪製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