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營業人多加利用線上列印繳款書,繳稅省時又方便

財經   12/29/2016   773

(本報訊)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請營業人多加利用附條碼繳款書繳稅,省去銀行臨櫃等候時間亦可避免登打錯誤,省時又方便。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可自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選單點選「線上服務」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後,即可看到「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線上版)」功能,選擇營業稅項下之專營應稅營業人使用(401)、或兼營免稅、特種稅額計算營業人使用(403)或專營特種稅額計算營業人使用(404)等營業稅繳款書,依序登入繳款資料,用一般A4白色影印紙印出條碼化繳款書,營業人即可持該繳款書向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其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於稅款繳納期限內至統一、全家、OK、萊爾富等便利商店繳納。繳納後,請妥善保存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及繳稅相關資料,作為繳稅憑證。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若繳款資料異動,營業人須重新登入正確資料,再重印繳款書,不可直接於繳款書上塗改,以避免繳納資料與條碼內容不一致。 
 
該局呼籲營業人敬請把握期限如期申報並注意依限繳納稅款,以免因逾期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