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7/1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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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外界關注的故宮南院BOT案, 國立故宮博物院與樺璽公司共同宣布雙方已簽訂協議,同意於107 年7月10日終止契約。
國立故宮博物院為配合南部院區整體規劃, 提供文化體驗及住宿服務等配套設施,經公開評選後,於104年8 月17日與樺璽公司簽訂BOT契約,合約長達50年( 外加優先續約20年),預計分三期、投資49億元興建營運文化服 務及附屬旅宿設施。樺璽公司簽約後已完成第一期進度,惟第二、 三期之興建工作,因行政院環保署函為本案有另行辦理「 環境影響評估」之必要,復考量目前旅遊市場之變化, 樺璽公司原計畫興建旅館設施之配套,亦有檢討必要。 故宮與樺璽公司雙方基於追求社會最大公共利益之共識,合意於10 7年7月10日終止本契約。
BOT契約終止後,原第一期由樺璽公司營運之設施服務,如餐廳、 停車場、園區內交通接駁、遊客中心等由故宮接管營運, 相關服務均不中斷。故宮表示,未來南院將回歸文化教育場所定位, 各項設施應以服務為前提,研議適當調降(整)相關收費, 以提供民眾最佳服務。
另,原BOT開發區將重新檢視包括行政院已核定的「 故宮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建設計畫」的建築配置及動線規劃、 以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嘉義縣政府所規劃「 蔗埕文化園區及糖鐵五分車延駛計畫」 等相關建設計畫及高鐵特定區周邊發展狀況通盤考量, 故宮期待與地方共同研商後續辦理方向。
合意解約條件概述:
1. 樺璽公司返還所有地上權。
2. 樺璽公司依約移轉現有設施、設備交予故宮。
3. 樺璽公司依約繳交各項權利金、租金等。
4. 故宮退還樺璽公司本案履約保證金。
解約後故宮需辦理事項:
1. 無縫接軌園區營運維護工作(含人員安置)。
2. 原樺璽公司營運項目(停車場、接駁車、遊客中心、餐廳) 重新招標委託營運。
3. 開發計劃檢討、提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