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三倍券雖污損但可辨識者,銀行仍可兌付

財經   7/16/2020   648

(本報訊)
 
財政部說明,依照「經濟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兌付要點」第9點規定,兌領人持有破損之振興券向金融機構申請兌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仍照全額兌付:(一)破損,但餘留部分在四分之三以上。(二)破損,但片片能吻合。(三)污損或燻焦,但號碼、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
 
財政部7月16日邀集60家參與兌付金融機構確認兌付準備事宜,會中中央印製廠特別向與會機構說明,依照上述要點可以接受破(污)損之樣態範例。
 
財政部提醒民眾,若三倍券不小心污損,符合上開情形,仍可使用;參與兌付金融機構也會依規定接受兌付。